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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vember 08

    时光留生——他已离去一个轮回

    image     我喜欢这张图,喜欢图里的人和它的题目。“时光留声,时光留生。”十二载时光匆匆过,我们终于还是没能留住他,所以只好带着回忆许给他梦想的天堂,像他说的,“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人生最是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1997年发生了太多事,那一年末尾的11月12日晚11点48分,他用一场车祸和他的时光告别,从我个人的角度看来,台湾乐坛从此和最好的时光告别。

        那是个多简单的孩子,因为雨天出生所以叫雨生,因为妹妹爱唱歌所以为她唱,书生气很重的齐刘海大眼镜。他爱笑却不会在综艺节目里作秀,他摇滚却从不打扮得标新立异,他读哲学读历史读最深刻而沉重的情感,却唱最质朴清亮洒脱而热情的歌曲。

        他是小宝,不煽情不做作,不空虚寂寞不无病呻吟。他年少成名然后在顶峰乍然而逝,中间的大部分时间都在阳明山过着半隐居式遗世独立的生活,他的歌曲就是他的生活,他的思想和全部。不管是前期学生气的理想主义色彩还是后期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和思辨,关怀动物、呼吁环保、抵制战争、歌颂人文精神的他从不是歌唱伤口的苦情歌手,而是抚慰伤口温柔而坚定的力量。这个雨里出生的孩子,却比谁都看见更多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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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时候,学校的午间广播反复播放《我的未来不是梦》:“我的未来不是梦,我认真地过每一分钟……”

        中学时的夏令营,男生们靠着营火,围坐沙滩集体高歌《大海》:“如果大海能够,带走我的哀愁,就象带走每条河流……”

        面对诱惑觉得软弱时不自觉哼出《我是一棵秋天的树》:“我是一棵秋天的树,安安静静守着小小疆土,眼前的繁华我从不羡慕,因为最美的在心不在远处……”

        等到《口是心非》的时候,他的歌词已经从年少的热血变成了男人的决绝凝练:“于是爱恨交错人消瘦怕是怕这些苦没来由,于是悲欢起落人静默等一等这些伤会自由……”

        我们好不容易等到他最好的时光,却失去了他。也许是我们没资格拥有他,也许整个华语乐坛其实都负了他。人们津津乐道于他和林志炫谁能唱的更高,猜测他和amei之间有没有过八卦,KTV里他的名字总是被跳过……因为没有人有他那样高亢的歌喉,因为他的歌似乎不适合在灯红酒绿里情话绵绵,所以他只好把歌唱给天空或大海,飞鸟和游鱼。他自嘲道:“当有人欣赏你的作品,很可能他误解了,很可能你对自己经验的挖掘还没有深刻到只有自己理解的程度。”

        他活得那么孤独,那么清醒,世界多悲哀他都明白,不需要别人同情怜悯他也可以证明自己为自己而存在。他把自己站成一棵树,游成一条鱼,流成一条河,柔软的坚强的活泼的沉默的都不需要依靠谁。最难能可贵的是,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还有那样一双充满理想的纯洁眼睛,一边勇敢say goodbye,一边大声唱出《我期待》。如果不是身在异国他乡,觉得无能为力忧伤沮丧的时候听到这个声音,我又会不会像这样浑身颤抖,一遍一遍放纵自己在夜里高歌?

        他已离开我们一个轮回。很多人忘了他,很多人根本没听过他。如今的华语乐坛已不是他在时的样子,每年那么多的新鲜面孔我已经认不得几个,KTV唱来唱去还是那么几首,只好叹口气承认自己的过时。90后孩子们手里的ipod越来越时尚,但若没有他的声音回荡在回忆里,该有多寂寞。

        时光不留生,是他的声音,留住最美的时光。

     

       

     

        (后记:本来想等到12号那天发的,但是一口气写完了却有点不能平静。还有4天,怕学校课多误了时间,怕到时候就没有此刻的心情,也怕到时发现,没有人共同祭奠,还是只有我一个人在这里唠唠叨叨自言自语。还有4天,飘过这里的TX都去听听雨生吧,就当在冬雪降临之前,追忆一下往日时光。)


    November 03

    红星不是二锅头,武则天不是恐怖分子

        据说女性解放是从封建礼教走向现代民主的重要运动之一。不过和所有来自西方的思潮一样,女性解放运动在中国也立刻具有了本土化的山寨特色——画皮不画瓤,雷声大雨点小。

        山寨女性解放的下场就是,知识层次比较高的中国的女性迅速在职场上获得地位,社会上获得权利,对精神和思想缘起却置之不理。她们已经像西方女性一样有车有房有资本,但这一切却都为了回头再跳进情感依赖的陷阱。而知识层次比较低的就更不用说了,大概以为女性解放就等于身体解放,可以穿低胸迷你大谈艳史赚人眼球了。按理说这应该是中国男人的福音,名曰“时尚”,“AA制”是“男女平等”“尊重女性”,实际上思想的话语权他们却牢牢把住不放,大概是西方女性解放的结果给了他们血泪的教训——女人闹革命就是恐怖主义。

        在德国的大学文科楼里,看到最多的论坛海报除了"Gender Study"就是政治议题。也许我缺乏对欧洲其他国家具体情况的认识,最起码在德国,女人和政治都很像那么回事似的强势。你很少见到像美国影剧里那些花枝招展拎着名牌手袋比时尚的学生,大多数德国大学女生除了头发长点,跟她们的异性同学基本没啥差别,一样是灰的黑的Wolfskin外套,破烂的牛仔裤,巨大的书包,上课发言一样不甘示弱咄咄逼人。就连女生WC的四壁白墙上都刷着 "Fight Homophobia!""Anti-Kapitalismus""make love no war!" 这样血红的口号,时不时还能看见贴满闪闪红星和手握机枪的革命战斗形象……弄的我一直对德国大学的男WC浮想联翩,雌性尚且如此彪悍,况雄性乎?(也可能我根本猜错了,男WC里都是萌娘写真来的……谁能给我解惑下?)

        (嗯,为了流量考虑我决定把自己的回复提升到正文级别……啊,我这低调的Blog要是能有过万的流量还是值得自high一下的……)   

        究竟只有我们学校文科楼的女生如此BH,还是全德国的Damen WC都如此?这是个问题……为了形象,我就不好在那里狂拍照了,在此全文抄录我印象深刻的一首诗,不代表本人立场,读者请淡定。
       “Die Faulen werden geschlacht, die Welt wird fleißig  (懒家伙都杀光,世界就勤快了)
         Die Häßlichen werden geschlacht, die Welt wird schön  (丑家伙都杀光,世界就美丽了)
         Die Narren werden geschlacht, die Welt wird klug  (笨家伙都杀光,世界就聪明了)
         Die Traurigen werden geschlacht, die Welt wird lustig  (爱哭鬼都杀光,世界就开心了)
         Die Alten werden geschlacht, die Welt wird jung  (老家伙都杀光,世界就年轻了)
         Die Feinde werden geschlacht, die Welt wird freundlich  (敌人都杀光,世界就友好了)
         Die Bösen werden geschlacht, die Welt wird gut”  (坏的都杀光,世界该多好)

        围绕其诗作少不了展开一场论战。典型的愤青评论如“Anti NAZI!”,讥讽的如“Von dir selbst?”,还有学术的如“Schon mal was von einer Hyperbel als rhetorisches Stilmittel gehört?” (这句我承认抄了很久……)估计出自一位Germanistin。德国WC论战的精髓就在于连词尾都不能放过,否则马上就会有严谨的学院派来质问 你:"Weißt du, hier Damen WC ist!"……

        真正的妇女解放也许不是“性别平等”而是“性别互换”。这个古怪想法来自这学期痛苦的那门“电影里的恐怖主义,RAF 和德国之秋”,对政治一向不感冒的我,硬是去补习了一大堆70年代的极左思潮,学运和红军派。略去学术不谈,直观感受就两个:1、难怪西方媒体对我们不友好,在他们眼里“共产主义=恐怖主义”,“毛泽东”=“红军派精神导师”……当时流行的口号是"Legal, Illegal, Scheißegal; Kommt Zeit, kommt Rat, Kommt Attentat." (“合法的,非法的,tmd都一样;时候到了,办法有了,暗杀开始了。”)(汗~无语ing……)2、恐怖分子中的女人都如此强悍,连德国和日本这样一贯大男子主义的国家,恐怖组织的核心分子和行动主力居然都是女人(而且还都是长得不错的女人),比如德国红军派第一代领导人 Ulrike Meinhof 和 Gudrun Ensslin 小姐,还有日本赤军领袖重信房子。(照片依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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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现在我明白Prada Meinhof 成时尚的心态了,既然男有切格瓦拉,总要挑个美女来炒作一下自己的品味,毕竟这位小姐曾经豪放地大骂“那些穿着制服的家伙们都是猪!”而那些红军派男人却在喊什么“性解放(sexuelle Freiheit) 和反资本主义(Anti-Kapitalismus)是一致的!”(原文:"Ficken and Schiessen sind ein Ding! / Fucking and Shooting are the same!"参见电影Der Baader Meinhof Komplex (2008))ORZ暴汗……原来德国的妇女解放已经进步到“男人做爱,女人作战”的境界了……像我这么低调的人,也许应该弄一个回国,一边追赶一下时尚,一边暗地愤青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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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说山寨化的中国妇女解放运动还是很可爱的,至少我们的姑娘们没有拿机关枪手榴弹放火劫机吞子弹的,把Love & Peace的重任还是留给男人们来做。她们只知道红星是某个牌子的二锅头,即便再革命一点的,也顶多给你唱两句潘东子,她们还不至于想到拿着毛泽东语录要跟你划清界限。中国的广大女同胞们早就从无数历史后宫戏中吸取了经验教训,谁说革命就要搞流血冲突?美女暴力革命很可怕,美女非暴力革命更可怕。别小瞧了山寨妇女解放,因为她们不要做恐怖分子,她们要做一代女皇。



    October 31

    是Mr. Right不是Mr. Perfect!

        性格决定命运,你最亲近的人的命运,似乎又影响了你的性格。总之这是个复杂又别扭的生化反应过程,文艺女青年只看效果,让那些科学家去发明莫须有的定理去吧!

        这次开讲爱情问题是因为最近被BBC的新版Emma勾引,开始重温欧洲的古典剧集,奥斯汀小姐自然是首选。《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爱玛》、《劝导》的新老版本一次看个够,感叹果然还是英伦的古典剧拍得对味,姑娘们不用爆乳露腿也惹人喜爱,Gentleman风度翩翩彬彬有礼。我承认奥斯汀小姐有点小情小调缺乏狄更斯那种深刻的社会背景,她写的是她的幻想,而非真正的现实。所以虽然对《诺桑觉寺》和《曼斯菲尔德庄园》没那么喜欢,但搞不好作者本人更像那个满脑子自己编故事的Catherine。可见虽然时代变迁,男人们选GF的标准一变再变,女人确实千古不动被浪漫催眠的生物,看看豆瓣上居然还有"我要嫁给你,Mr. Darcy"小组就知道了。英俊,多金,有点骄傲所以不滥情,有点固执但不张扬……总之就是年轻姑娘们YY的Mr. Perfect。

        我承认Darcy先生很迷人,他跟Lizzy是天生一对,自己却是不折不扣的大叔控,打从一开始就偏爱Mr. Knightley。大叔不说甜言蜜语奉承话,只坐在一旁观瞧年轻人的游戏,一针见血地指出Emma的错误和缺点,只出现在该出现的时候,替她解决无法收拾的烂摊子。如果非要做个比较,那么Mr. Darcy是从傲慢和偏见中改变的王子养成时,而Mr. Knightley则是王子完成时,虽然,很有老王子的嫌疑……

        从万紫千红中选择一个好姑娘是高IQ高EQ的任务,而亲手养成一个好姑娘就只是和时间赛跑的问题了。从《长腿叔叔》开始,经过《爱玛》,到《荆棘鸟》里的Ralph算是修炼得出神入化了。张伯伦版的大叔眼光独到地选中了Meggie,即便以一千三百万英镑把她卖了,却总在她遇到困难时第一个出现在她身边。这个理性和感性兼备的男人果然是大叔中的极品,难怪我小时候看邻居姐姐失恋后在家哀号:“老天!赐我一个拉尔夫吧!”不过YY归YY,有几个年轻女孩有梅吉那样的淡定?

        话说回正题,白马王子那什么的都是镜花水月,Mr. Right这个英文词还是很得当的。就像Emma不需要Mr. Darcy的资助,Mr. Knightley会觉得Lizzy不够天真,奥斯汀给这些性格各异的男女们配上团圆大结局,是因为他们正好弥补了对方性格和感情上缺失的那一块,不是为了满足大家王子公主的童话故事。他们的命运由性格决定,作正确的选择,前提是要问问自己——你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你要Mr. Right而不是Mr. Perfect。就像不是你style的衣服,别人都说好,未必适合自己。再看《锦绣佳人》,奥斯本宁可不要钱也要浪漫,辛西娅不怕爱只怕贫穷,但比起罗本的犹豫不定和茉莉的忍辱负重,我反而更喜欢他们。因为他们虽然性格有弱点,但他们知道自己缺失的是什么,需要的是什么,而不是混混沌沌等待着作者给安排的欢喜大结局。你可以说他们太自私,也许自作聪明是悲剧,但对于某些人来说,悲剧也算是娱乐的一种。而事与愿违则是彻头彻尾的惨剧,因为“天道有常”,“事”是不会错的,错在发错了愿,走错了路,还不懂得从自己身上找问题。说白了,理想可以创造,物质可以改变,唯有性格需求是在你没有意识中已经被塑造了,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的人,即使找到了人人称羡的Mr. Perfect,但一辈子都找不到Mr. Right。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即便有了马中赤兔,千百年又能出几个人中吕布?奥斯汀写喜剧,给自己选择了自作聪明的悲剧,是因为不想过事与愿违的惨剧,未必不快乐。

        不见得所有读浪漫小说的人都会满脑子不切实际的幻想,如果能藉由别人的故事发现自己内心的需要未尝不是好事。当然,这理论不仅仅适用于谈情说爱,我一直认为所有祝福中最强大的一句是“心想事成”,也许这并不是幻想。中国人说三思而后行,其实应该思考的是需要做什么样的行动,花时间作正确的选择,然后你所想的就未必不能成。虽然看上去常常有“自作聪明”的嫌疑,却能避免很多“事与愿违”的惨剧。这东西倒是古今皆同东西一般。听说美国人现在开始讨厌说"Whatever",在德国也少不了听人骂"Scheißegal",东拉西扯到这儿我还是停一停,去做现在该做的right thing吧。


    October 08

    从乌鸦们的小宇宙看流氓文化的和谐

        六十大寿放在一个人身上算花甲了,放在一个国家身上似乎连而立也不够格。做寿往往大臣家比皇上家有趣,德高望重的有贤才慕名拜会,少不得留下诗词歌赋流芳百世;权倾朝野的多小人溜须拍马,自动给后人奉献无数笑柄谈资。皇上做寿,无外乎泰山祭祖,广征生辰纲,再大赦天下,结果是劳民伤财,枭雄出笼,山寨起义,最后再背一个千古骂名。不是我瞎掰,实在是十出评书,九部都是这么个套路。

        国庆那天半夜看了下CCTV转播失败的阅兵分裂式,后半场爬墙去补习CROWS ZERO的1和2,尽管土豆画质很差,抢先版的翻译很不靠谱,但对于一部不靠编剧靠气场的片子来说也足够了。乌鸦们衣着邋遢头发如鸟窝,但硬是把被阅兵催眠的我弄得跟打了鸡血一样兴奋异常,把那几位精挑细选星眉剑目虎背蜂腰的兵哥哥忘到九霄云外。

        三池崇史的风格,故事要多烂有多烂,片子要多小众有多小众,偏偏就把一群平日里涂脂抹粉又娘又萌的小倭瓜们拍出秒杀的气场。诸多平日里挑剔又现实的mm都目瞪口呆地把理论标准抛到脑后,齐声总结曰:“果然,有小宇宙的才是真男人啊!”

        作为一个非典型的80后,我是听着七侠五义的书,看着星矢燃烧小宇宙长大的,所以感慨于中国“流氓文化”的堕落与衰亡。从文化发展的历史来看,“流氓”这两个字决不是一开始就被用来特指调戏女同胞的不良分子。他们继承了一部分古代独行江湖者的“游侠精神”,无产无业,干的是留下买路财的无本生意,却也作劫富济贫扶危救困的义举。他们又影响了民国后期的“帮派文化”,占山但不称王,不顺从社会道德而建立起自己的内部秩序。经典的流氓文化似乎像是中华儒家主流文化的精神补充——儒家提倡“仁”,流氓讲究“义”。如同草原生态系统里狼与羊的互补关系——即使是草食性的文化,如果缺少肉食精神的补充也注定消亡。“流氓文化”鼎盛的时代,无论是许文强的“上海滩”,杜月笙的“青红帮”,香港的“三合会”“古惑仔”,戏里戏外都代表着中国男人气场的巅峰。

        郭德纲在单口相声《皮凤山》里描述了一部分传统流氓文化:国有国法行有行规,流氓的形象是“扛褂敞怀,蓝袜花鞋,辫插铁丝,街头闲逛。找茬打架混饭吃要勇往直前,递脑袋让人拍,怕了的就当不了流氓。”横的要敢上门讹富贵,开笼放鸟,赤膊豁命。粮铺门口吃饭的你得就地躺倒,几十斤铁轮粮车身上过不吭声;保局门口吃饭的侧身横躺,挨个三面开花,打到地下砖头碎不许倒吸凉气。赌庄门口吃饭的拿刀在大腿上割块肉扎在牌桌上下注,输了活该,赢了给你伤口抹盐,辣椒水洗,火钳红煤烙,嘴上还得接着掌柜的烟。流氓喊疼就算完了,打你活该。一声不吭挨完你就是人物,从今就算有了铁饭碗了。

        大流氓混到一定程度要超脱生死,你得不怕死到让大家都服气,然后才有资格制定自己的暴力规则。纯粹“以德服人”而缺少气场的是书生,只会使用暴力而遭百姓唾骂的是城管。郑伊健放下了西瓜刀,陈小春解了腰里的“芭乐”,《无间道》里斗的是心机,现在的黑帮片,有警,有匪,古典流氓已消亡。

        物质至上的时代,流氓的定义逐渐演变,成了彻头彻尾的贬义词。他们欺行霸市设陷诈骗成了社会的眼中钉肉中刺。流氓之可悲在于缺少文化修养和政治诉求,所以在他们用拳头义气服人之前,先被狡诈的知识分子们树立成了社会问题的标靶。资产家的剥削被利益团体掩饰;革命者的暴力被“正义性”装扮,而流氓却因为不参与经济链条也不加入政治派别成了意识形态斗争的最佳替死鬼。老流氓们一生用性命换来的称号,却在老去时突然发现被聪明人篡改了定义,曾经他们引以为自豪的头衔成为了万人唾骂而不齿的代名词,中国的流氓文化就此死于聪明人兵不血刃的和谐屠杀。

        我不怀疑中国拍不出好的商业战争史诗片,也拍不出过瘾的B级暴力动作片。中国的战争片怎么看都像奥运开幕式,再雄壮整齐,说白了也不过是精心排练摆在舞台上供人欣赏的玩物。士兵们少了“流氓气”,反倒个个都像动作到位的舞蹈家。他们服从的是命令,不是精神。

        所以我在某种程度上很羡慕crows zero 里那群年轻的小倭瓜流氓们。他们一无所有除了拳头和肉体,争的不是价值,不是意义,而是一个虚无缥缈的精神头衔——所谓“制霸”,就像圣斗士们豁出命来保护那个其实不需要保护的雅典娜。在这种既没有生产力也没有政治目的的毫无意义的拳脚相加中,乌鸦们的流氓小宇宙彻底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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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ptember 27

    恐怖作为反抗疾病的隐喻

        “疾病的隐喻”这个充满哲学意味的标题曾经被很多社会思想家描述过。桑塔格讲的是癌症和爱滋的隐喻,福柯讲的是疯癫的隐喻。他们引经据典地分析了欧洲文学史上对于这些疾病的臆想,在他们看来,无论身体或者精神上的疾病都是人类对于邪恶以及惩罚的恐惧。自从有了道德,社会对于这种恐惧的想象就从来没有停止。

        他们敏锐地发现了文学作品描述中欧洲社会对疾病的共同隐喻——把某些特定疾病与道德的高尚或低贱联系起来,似乎肺结核的隐喻理当是茶花女而羊脂球则是令人憎恶的梅毒。前者表现出的症状是外在的,仪态是优雅的,而且肺和心脏一样,象征着人身体上半部分某种理性而高尚的器官;后者则常常被藏匿于隐秘之处,导致压抑和狂躁,而且这些器官的位置也注定了他们“不洁”的性质。相比于疾病带来的身体上的痛苦,这些疾病更像是一种“道德审判”或者“报应式的惩罚”。

        桑塔格之所以对这种隐喻如此敏感可能是源于自己的癌症体验:“癌症被认为是这么一种疾病,容易患上此病的是那些心理受挫的人,不能发泄自己的人,以及遭受压抑的人——特别是那些压抑自己的肝火或者性欲的人。”“癌症隐喻的趣味恰好在于,它指涉的的是一种负载了太多神秘感、塞满了太多在劫难逃幻象的疾病。”她甚至悲观地认为,并非疾病本身,而是疾病背后的隐喻和神话致人于死地。

        福柯对于疯子和天才一线之隔的论断也许与他个人离经叛道的生活不无关系。疯癫是非理性的极端形式,正如变态之于常态,精神病之于普通人。然而我们却常常忽视,所谓“理性”、“常态”、“普通”这些名词其实是被掌握话语权的人所构建。换句话说,把那些疯子隔离在社会之外,送他们去死的,不是疾病而是权力。

        其实不只在欧洲,亚洲社会也同样存在这样的疾病隐喻。西施捧心蹇眉,黛玉咳血气弱是被拿来当成美人娇弱细细描写的,现代的悲剧爱情故事则喜欢加一个血液疾病的背景。因而当年的《神啊!请给我多一点时间》在日剧中的重要意义不仅仅在于青春美丽的深田恭子和英俊帅气的金城武,而是把援交爱滋与真爱摆在了同等位置。不是对患病者的道德指责或是惩罚报应,而是对社会话语权的质疑。

        随着影像取代文字成为媒介社会的主要消费品,关于疾病的隐喻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种影剧中。而且其文化隐喻越多,越容易引起受众共鸣。最典型的当属长生不衰的医疗与罪案剧,前者探究身体疾病精神上的缘起,后者寻找精神疾病在身体上的表现,说得明白一点,好的医疗剧既不是要你普及医疗专业,也不是安排医生护士谈情说爱,而是要对疾病进行精神分析;好的罪案剧既不是要展示血淋淋的尸体,也不是煽情地进行邪不胜正的说教,而是要准确推测犯罪心理。当然,这也是我在浩瀚剧集中选择把House MD和Criminal Mind追到底的动力。

        秋季美剧回归后的第一轮已经轮番亮相,说句老实话,我对追的几部编剧都不太满意。似乎是刻意要突破要改变,TBBT里的Leonard从北极归来忽然性情大变;House居然被几句完全没有说服力的话打败;CM里一个死神似乎要导致整个小组崩溃……不是我顽固保守,实在是改变的太过牵强。

        2小时的House第六季首集,一向很不合作喜欢找别人麻烦的大叔被扔进了精神病院,被打上“过度自恋,反社会人格”的标签,编剧的教化意图未免太过明显。黑人医生让House学会信任,可事实上在治疗过程中他们一直在玩互相猜忌的游戏,从始至终医生都没有给House了解他的机会,如果这样还要求House百分百的trust,这游戏未免太不公平。

        他追问House:“比起成功,为什么你更在乎失败?”大叔的回答是:“成功转瞬即逝,失败遗臭万年。”

        他责备House什么都不做,要House去道歉。大叔说:“道歉的力量可真大,只要说两个字就能换来一辈子心安,也未免太不公平。”

        House的逻辑是——you caused him pain, if the world is just, you have to suffer equally. 不是他喜欢让别人miserable,而是人生本来如此。强者可以要求别人的信任,弱者如果不怀疑,就只能听从摆布,说老实话,你信任的不是事实或者真相,而是权力。精神病院里的那些人真的病了吗?还是说仅仅因为他们是社会中的少数异端分子?他们失语或者话唠,他们拒绝沟通或者过度妄想,他们过于敏感还常常恐惧……可谁在脆弱低潮时没有过这样症状呢?我们,都病了吗?

        过度抑郁是病,过度亢奋也是病;处处与人作对是病,事事唯唯诺诺也是病。是谁制定了疾病的判断标准?是谁用道德来衡量疾病的痛苦?不是X射线,不是细菌切片,不是精密仪器和厚厚的病历,是权力。

        有这么多的文字和影像被权力操纵,所以有那些用自己的方式反抗权力的话语者。我一向觉得,历久不衰的恐怖片和鬼故事应该是对抗这种隐喻的另一种集体无意识。人们把这些对邪恶的想象加诸于某种超自然或者神秘的力量,借此来摆脱人类自身对这些疾病无法承担的压抑与痛苦。不同文化创造的恐怖故事,往往与他们对不同疾病的恐惧有关。欧美恐怖文化里那些怪物满身粘液、体型庞大、举止狂乱,智力超常,一方面象征了性疾病的生理反应,另一方面也暗示了他们对于精神病人才智的恐惧。亚洲的恐怖则常常体现出一种超乎日常生活的美感,那些鬼神的形象往往是美丽或者可爱的,即使露出了可怕的一面,往往也是有因果缘由而且令人惋惜甚至同情的。相比起来,亚洲文化对于疾病和疯癫确实是非常宽容的,甚至于“病态”常常成为亚洲美学的一部分。

        中国古典美学的最高境界是“病态美”,比如杂交出的畸形金鱼,园林中的嶙峋怪石。日本现代美学的最高境界应该是“可爱而可怖(Kawaii&Kowai)”比如一脸无辜暴打主人的暴力熊,唱着拍球歌与人捉迷藏的鬼娃娃。所以亚洲式的恐怖是影像大于文字,因为文字对细节之美的斟酌冲淡了恐怖气氛的渲染,像李碧华的小说,或者是网络上流传的小妖,道葭,糖果的文字,娓娓道来,有一种精神性病态的美感,反而回味悠长。

        欧洲式的恐怖则应该是文字大于影像,当然应该感谢分级制度的存在,不然恰克·帕拉尼克就不会仅仅在读书会上吓晕听众了,电影院都应该配备急救设备才是。事实上,即便如Peter Greenaway的Cult-Movie都没有这么轰动的受众效应,连我那个听小凤仙的故事必吓哭的密友看《索多马一百二十天》也觉得“没想象中那么刺激”。相反,我给她慎重推荐,如果去读帕拉尼克的《肠子》,保证你简直要把肠子都吐出来。

        对,差别就在于恶心。疾病隐喻的威力越大,用恐惧来反抗这种隐喻的恶心程度就越夸张。而医生作为最直接见证这种隐喻的人,对疾病的接受度有多大,所能想象到的恶心程度也越大。相比之下,House仅仅是对别人distrustable,仅仅让他们miserable的程度已经非常客气了。

        如果你是个生病的医生,你会更相信其他医生或者更不相信?

        其实House永远是对的,就像莎士比亚笔下的愚人总是说真话。在医院里的Everybody lies,因为他们恐惧,恐惧的不是疾病本身,而是疾病隐喻在道德面前的审判。House用痛苦对抗这种审判,我们只能用那些恐怖的文字或者影片。如果大叔真的“改过自新”了,那不代表他被“治愈”,只代表整个社会对于“权力”的妥协与服从。我突然发觉这是一个很好的论文命题,所以自己先盖章证明版权。

        (P.S. 对于能坚持读完此篇的童鞋表示由衷的敬意~~~~哈哈)



    September 05

    Just a singer with a song, but the only one can be called Queen.

         Music_Freddie_Mercury_004809_ Freddie Mercury  FreddieMercuryWallpaper2

        今天是Freddie Mercury的生日, 作为一个生前华丽奢靡,高调同性恋又死于艾滋病的歌者,似乎没有多少人对他抱有对MJ一样的同情心。

        他在访谈中高调宣称自己不过是个"musical prostitute",他喜欢维多利亚式的铺张和戏剧化的生活,把自己比作舞台上的魔鬼,他说话的语气永远洋洋自得让人恨得牙痒痒,他从来不掩饰自己的不知节制与过分夸张……所以不奇怪他能写出Killer Queen这样的歌词,像他说的,dress to kill, but tastefully。也许他要杀死的,是那个时代的品味。

    Killer Queen

    She keeps Moet et Chandon Moet et Chandon ,
    In her pretty cabinet.
    'Let them eat cake' she says,
    Just like Marie Antoinette marie_antoinette .
    A built-in remedy,
    For Kruschev Kruschev  and Kennedy kennedy-john-f-libraryJFKphoto_1 .
    At anytime an invitation,
    You can't decline.
    Caviar Salmon caviar  and cigarettes symbol-burning-cigarette ,
    Well versed in etiquette Etiquette ,
    Extraordinarily nice.

        但我总疑心他内心充满对死亡的向往和恐惧,对未来的不可知,所以才把每一天都过的好像世界末日一样。他的激情太过热烈,所以燃烧不到明天,只好用生命作祭品,唱得像死亡的赞歌。

    Bohemian Rhapsody

    kaworu

    mama, didn't mean to make you cry, if i'm not back again this time tomorrow, carry on, carry on, as if nothing really matters. mama, I don't want to die, I sometimes wish i'd never been born at all.

        Freddie 应该是个完全的绝望者,他用来表演的就是他自己,他把自己的声音出卖给了魔鬼,这正是他与其他摇滚歌手不同的地方。不是为了爱而爱,不是为了反抗而反抗,他的 I was born to love you 曾经让每一个看过木村大神Pride的人感动;他的 love of my life 曾经变成流行花园里最煽情的片段;他的 We Are The Champions 久久响彻在冠军杯的赛场 …… 然而那些都是他唱给自己的歌。和诸多我欣赏的天才一样,他是个同性恋而且也自恋,似乎在艺术的圈子里,只有这样的爱才是不计代价,毫无条件,最纯粹的灵魂挚爱。

        Freddie是个懂得爱的人,所以他知道,总有一天会被这些爱杀死。就在公布艾滋病的第二天,他离开了这个世界。就像他唱的:Who wants to live forever?

    Too much love will kill you
            




    September 03

    谁在喝汤,喝谁的汤?


        小未的爸爸是南方人,爱喝汤。按理说应该找个喜欢砂锅瓦罐,老火煲汤的广东老婆,可小未的妈妈却是个标准急火快炒爽利干脆的北方媳妇,菜炒得鲜嫩漂亮,汤也煮得清透。番茄蛋花,萝卜豆腐,紫菜虾皮,冬瓜丸子……反正一个汤要是在火上超过10分钟,小未妈妈就会觉得浪费,浪费时间,浪费煤气,还浪费材料。

        “好好的食物都煮化了,不知道吃的什么!”她边看港剧里三姨太煲汤边发表评论。反正在她心里肉是要煎炒烹炸漂亮端上桌的大菜,汤基本和饮料一样,是用来解腻防噎的配备罢了。

        于是小未爸爸养成了满世界喝汤的习惯,听说哪家餐馆打汤招牌就说什么也得找上门试试。瓦罐汤,老火汤,老鸭煲,虫草乌鸡,莲藕大骨……在培养喝汤的爱好上不遗余力振振有词,他引经据典在家里宣扬“吃饭不如喝汤,喝汤不如闻香。”结果的确享受到了“特殊待遇”——小未和妈妈的晚餐是打卤面,他面前的是一碗汤面。

        小未自己爱喝汤但不挑剔,在家里习惯了妈妈清谈的汤,出门就跟着爸爸喝那百年老汤。后来上大学住校干脆带了一书包的方便汤料,口味繁多品种齐全,水一开打个蛋花就能喝,除了需要点想象力来理解包装上的干贝鲜虾牛腩猪骨,不得不承认它真是饮食界的伟大发明。 

        烹饪中,以煲汤的食谱最繁复,煲汤的姿态最优雅,煲汤的文字和影像也最多。煲汤应该是一种过程大过于结果的艺术,很符合中国传统美学低调而内敛的性格,所以热爱煲汤的人多少是自恋的。但汤却往往不是为自己而煲,肚子饿的救星是一包泡面或者一块冷冻Pizza,相对而言,煲汤的艺术和表演色彩更浓,背后隐藏了更多欲望和目的。

        端到你面前的一碗汤,在揭盖之前毫不起眼,甚至缺乏想象的空间,但在打开的那一瞬却让人惊奇,仍然是不含一点杂质的液体,却浓郁到让你很难想象,什么样的材料,经过了多少时间,有过怎样翻天覆地的变化。一碗好喝的汤总是神秘而可怕的,然而煲汤的人不说,喝汤的人也不问。

        喝陌生人煲的汤是需要胆量的,如果决定要喝,就不要问汤里加了什么材料,不要去追问那些鲜美味道的来源;喝某些人的汤是需要装傻的,喝的时候不可多想,那人怀着怎样的心情精挑细选,怎样小心地计算时间火候,为你把血腥煮成香浓。前者让人恐惧的是甜美幻觉后的真相,后者让人恐惧的是无法负荷的心情。

        每次离家妈妈都要嘱咐:出门点菜,要多青菜少吃肉;即使肉也要家常,不要少见的;家常的肉要材料完整或可见,不要剁馅或是煮化的。换句话说,好一锅靓汤,煲汤的不是你,谁知道你喝的谁的汤?

        所以大多时候喜欢快速而简单的清水汤,如果真的想喝一碗老火靓汤,只要我说,妈妈就会一反常态很是铺张浪费地煲起来。她要亲眼看着自己挑选的放心食材慢慢化开,才会看我喝得安心。但这样一碗凝神养心的汤反而喝得我如鲠在喉,因为如此大的代价只为别人一瞬间的满足,实在太残酷。而真正肯花心思执著煲汤的人,也会让我隐隐觉得不安,它让我想起奈何桥上的孟婆,喝下那碗汤,前尘后事皆遗忘。喝汤的人已经忘了,但煲汤的那个人却因为沾了鲜血不得轮回,所以在桥边久久徘徊不肯离去。

        小未喝各种各样的汤,自己却很少煲汤。自私一点地说,她宁愿作一个主动谋杀记忆的人,而不愿意被笑着遗忘。

        煲汤是一种很残酷的艺术,喝汤是一种很享受的杀戮。

    August 22

    史上最乐观伤员

        8月20日超级晴,德国全境高温,河滩FKK军团悉数出动,场面蔚为壮观。。。

        农历七月初一,鬼门方开,各家好兄弟们也来集体围观。。。

        莫名其妙学习状态大好,一早出门在图书馆坐到下午,其间收到手机,银行,保险公司……短信无数……不忘提醒我今天又老了一岁。果然,给钱的就是上帝在西方社会还是很重要的职业道德,尽管本人很鄙视这种资本主义金钱关系,但如果给钱了还是给人当孙子应该更不爽,哈哈。

        从图书馆出来顺路去取生日礼物,是一件很让人happy的事。XX童鞋说我心灵完全净化了,可见她高估了我的世俗道德。其实物质和精神可以互不冲突,一个让你活得舒适,一个让你活得舒心,谁也别羡慕谁,被后人称颂的佛门弟子不是只有唐三藏,也可以是花和尚鲁智深。

        扯了那么多废话说回惨剧的发生,事实证明一个良好的开始往往会有一个乐极生悲的结局,而罪魁祸首是高跟凉鞋。本来想趁着生日的好天气自己“得瑟”一下,结果在追公车的时候自己得意忘形,按照平常穿运动鞋的标准姿势“跳”了一大步………………然后………………光荣地崴在那儿了……汗~。

        旁边停了一辆漂亮的敞篷跑车,本以为没人,所以还故作镇定。结果站直了一抬头,车里一位漂亮阿姨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从来没这么感激公车来得及时,无比尴尬地逃上车回家。

        走回来的时候只是觉得隐隐作痛,坐下来半小时以后就变成一阵剧痛,而且很夸张地肿得老高,等我到厨房找冰敷的时候已经完全得用单腿蹦了。敷了冰也没用,居然连躺在那儿一动不动都疼,身体稍微动一动也疼。以我平常对疼痛的忍耐程度来说,基本已经属于不可忍级别了。在屋里扶着床,桌子,墙挪得东倒西歪,自己在心里大骂:——nnd,让你得瑟!都是高跟鞋惹的祸!

        一个忍无可忍的漫漫长夜过后,一早只好厚着脸皮打电话求人把我搀到医院。邻居小MM一路陪我,还给我买水买饭,搞得我非常不好意思。麻烦别人在我的道德准则里是非常可耻的事情,但谁让人只有两条腿呢,自作孽不可活啊!

        头一遭进德国医院,急诊的过程时间漫漫,挂号,等;先来个帅哥医生简单询问,再等;再来个骨科医生检查,继续等;进X光室拍片子,还要等;换了个看片子的老伯,说了声ok之后飘然离去……这次连等都没说,扔下脚被包成粽子的我坐在诊疗室里傻等……

        大约等了快半小时,已经无聊到开始拿手机给医院拍照,那个最早的SG医生终于发现了我的存在,然后帮我叫来另一个医生开处方,给我演示怎么用药。很令人崩溃的是头一次知道脚扭伤要自己往肚子上打针……囧……SG医生看到我那个尴尬还边偷笑边替我关上门……总之,德国人的治疗思路真的让人匪夷所思,回来还和邻居讨论——打点滴那叫“静脉注射”,一般打针那叫“肌肉注射”,那打到肚子上算什么?“肥肉注射”吗???!!!

        再扯回来,因为邻居小MM还有事情,所以本伤员一个人光荣地拄双拐回家。估计是看我犯傻,SG医生还亲自教我如何使用,即便如此我仍然走得东倒西歪,在医院大厅里曲线前进……伤员的好处就是,人人见之都自动让路。

        Apotheke拿了药直接回家,接下来的1周就能不动则不动了。有了拐杖虽然不用别人帮忙,但还蛮需要臂力的,如果一直撑着它乱跑估计会练出发达的二头肌……呃……所以算了吧。伤员的另一个好处就是突然发现人人都主动让我蹭饭,当晚就有人带着蛋糕来给我烧排骨,隔天还有邻居要请我吃大餐……平常凑合随便吃的我居然要给饭局排队……哇哈哈,也算是因祸得福,看来是不用担心饿死家中,反而要担心自己这周会肥上一圈。

        当然,最重要的是,我还有论文的任务。要写信给秘书为迟交道歉,还有另一篇需要在下周奋斗。反正写论文也宅,脚伤就更给我找了光明正大的理由宅。

        好吧,我承认已经在盘算“卖拐”的事了。这玩意儿经济实惠,功能强大,将来还可以带回家孝敬爸妈,算是意外收获。嗯哼,当我这么跟别人吆喝的时候,他们都说:“哇塞,你是史上最乐观伤员啊!”我跟他们一起笑得东倒西歪,然后小声嘟囔一句:“真tnnd疼啊!”

        (流水账到此,看笑话者前排就座)



    August 04

    死得其所

        你要知道,死,这个动作本身并不可怕,甚至可以变成一种行为艺术,比如从英国飘洋过海山寨来的自杀兔。但你也要知道,再天才的艺术家也比不上大自然的创造力,英国人总结出的1001种离奇死法,足以让你从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变成一个笃信命运的巫师。

        人死分两种,一种是自己想死别人惋惜他死的;还有一种就是自己不想死别人盼着他死的。

        一般来讲,艺术家多属于前一种,政治家多属于后一种。——梵高自杀了七回没有一次干净利落的,剩一群拿着大把钞票的人在拍卖行感叹天才早逝;卡斯特罗童鞋被美国的FBI暗杀了638回仍然神龙见首不见尾,我都不知道在自己有生之年还能不能见证这一伟大时刻到来。

        同一领域,弱势群体的多属于前一种,强权富贵者多为后一种。——对伊战争之前,苦大仇深的伊拉克人民盼望美军把他们从萨达姆独裁统治下的水深火热中抢救出来,老萨灰头土脸被俘之后,那几张蓬头垢面被行刑的照片反而博得一片抗议美军虐囚的同情之声。

        历史地看,评述先辈祖宗多属于前一种,同辈亲友之间多属于后一种。——贝多芬孤独凄凉地死在自己家中,高迪被电车撞倒后在街头无人理睬,都是下葬时才万人空巷举城悲恸。中国的就更惨烈,商鞅五马分尸,袁崇焕千刀万剐,哪个不是当时拍手称快,百年之后才得以平反昭雪的?

        掌管生死的人很公平。他给音乐家征服别人耳朵的才能,代价是失去自己的听觉;他给作家在纸上驰骋想象力的空间,却要他们用眼前的黑暗来换取。毛主席那么多精彩题词,最狗屁不通的就是那句——“生的伟大,死得光荣。”

        从生物学角度来说,每个生命都可以用伟大来形容,但死得光荣就怎么看也没道理。生老病死是必然循环,何来光荣之说?植物枯了化肥料,动物死了变石油。自从人用香檀木、金的银的水泥的盒子把自己挖地三尺藏个严实,除了占耕地,真没看出什么光荣来。至于那化了灰还要满世界撒的,倒应该为环境污染感到羞愧才是。

        大热天说这么寒的话题,因为最近着了迷似的把柴科夫斯基的纪录片看了五遍,想要为他的死,找一个原因。霍乱也好,服毒也罢,是自愿还是被迫?我发现我宁愿听凭感觉而不是相信那些专家们的考据,因为,死去的人不会开口,活着的人无论列举多少蛛丝马迹,终归是臆想罢了。

        “无论音乐、文学或其他任何艺术,按它们真实的意义来说,都不光是为了单纯地消遣。” ——柴可夫斯基

        可是他没说,究竟是为了什么,也许他自己也不知道。就像他和梅克夫人那上千封热情洋溢的信,两个人却恪守诺言,终生不见。就像《西伯利亚理发师》里的美国女人珍不理解安德烈,似乎这是俄罗斯人天生的性格特点,西伯利亚一样广阔的情感都埋藏在终年不化的冰雪中,就这样一动不动地伫立在哪儿,直到死去。这个国家有北极熊一样的外貌,却有一颗阴柔的心脏。

        我不喜欢弗洛伊德作为欧洲人那种什么都往“性”上靠的精神分析,可我却喜欢他晚年对“死欲”的看重。甚至我更觉得,艺术家之所以与我们不同,恰恰在于他们对“死亡意像”的执著与迷恋,而终极形式,就是艺术家自身的死亡。

        从爱欲到死欲,像是一个人从青年到老年,像是一种文化从西方到东方。柴可夫斯基,拉赫玛尼诺夫到后来的霍洛维茨,柯岗,以及他们代表的俄罗斯艺术,如此得天独厚,为爱而爱,为死而死,变成了一个民族的集体祭奠。

        早把生死看得通透的人不怕死,带着对死亡的尊敬和预期去生活,去创造的人也不怕死。所以李斯腰斩还是从容,所以老舍沉湖也仍幽默。只有像蔡京那样,千金在手而一茶一饭不可得的人才怕死,他怕死,因为他不知道人总是要死的,该带上路的,不是美女也不是珍宝,而是面对死亡的态度。他对死亡的恐惧,是因为不能无愧,所以对死亡之后的恐惧。  

        其实不是怕死,而是怕死不瞑目,怕死而不得其所,怕死了以后才发现,生前身后,人间冷暖,世态炎凉。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伟大的音乐家,都把最后的一曲写给自己的死亡。



    July 26

    绿衣红袖终须告别

          YY答辩那天我在家,WW去了学校。电话给我通报情况:YY今天真是从里到外绿油油啊……说是幸运色来的。我吓一跳,这丫头忘了秀才举子应试见“绿”(“落”)绕路避之么……算了,YY果然神经比较大条,再说了,迷信这回事本来就是信之则灵,除了我和WW两神婆,欧洲的法师们是不信这一套的。

          隔着电话就听见YY的声音,果然是high咖,接过电话就自动把答辩情况回放一遍:唉呀,ppt放不了,索性我就脱稿把准备的那些都说了一遍,老大你说的果然问到了,成绩当场就出的,啥?对着老教授猛笑兼放电简直是我的拿手绝活啊……哈哈哈哈……

          跟这姑娘聊天就有这点好处,天大的事儿都让你觉得没啥,倒显得我比她还正经八百小小紧张了。

          胜利凯旋的绿丫头YY开始专心致志准备卡通cos主题Par,这方便她从来都是情绪高涨斗志昂扬,连角色都给我们分配好了。飞天小女警,忍者神龟,樱桃小丸子,Hello Kitty,咸蛋超人……YY自己要扮葫芦娃,(虽然我们一致认为那蛇精更适合她……)对嘛,Party Queen应该是妖精投生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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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自high,有人天生high,有人越夜越high。

          好像三年的时间一夜间就烟消云散了。当时我没感觉,送机那天也没感觉是要分别。可能是YY天生不带伤感细胞,让人想煽情都只能作罢,多让人羡慕。

          只是坐在这里写写流水账,突然想到,身边少了个这样的丫头,今后要学着自己high还真不是件容易事。最起码没了人主动搭讪,没了人来破坏我们的宅日子,也没人在机场被大家笑骂到最后一刻。自己一个人关起门来过小日子固然不易,YY这样的天生high咖多么难得。

          那些白衬衣只在安妮宝贝的小说里,那些小黑裙只在时尚杂志的插页里。前者是女人装13时的白日梦,后者是男人幻想中的yy对象。生活仍然姹紫靛青,都是些红男绿女凡夫俗子,不然怎么叫作花花世界。我喜欢这个词的翻译,有人想的简单,有人读来堕落,但无论如何花园都是美的。穷酸书生或者烟花女子一样是下九流,大红大绿,大俗大雅,要买醉卖笑,不诉离觞。

          看起来离经叛道,其实狂歌醉酒的生活最是传统。我猜是自己没有足够勇气,所以常常格外羡慕YY这样勇敢而直接的姑娘。虽然她也许还不够成熟,但成熟是可以后天养成的,勇气却是与生俱来的,遇到这样的朋友,即使告别也要珍惜。

          ~~~~~~~~~~~~~~~拽文的分界线~~~~~~~~~~~~~~~~~~~~~

          我一直把生活看成在路上,朋友看成旅伴。这样的好处是每一段路都会遇到志同道合的朋友,坏处是每一个岔路口都要经历一次分手。这样看来我首先应该是个乐观主义者,因为总是对前路充满了新鲜感;然后我又是个无可救药的悲观主义者,因为我压根儿就没相信过什么天长地久。

          尽管我很清楚穿什么样的鞋,走什么样的路,看什么样的风景,交什么样的朋友,可是我始终还是不太清楚,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告别。只好找个借口故意走一条相反的路,然后把告别的责任推给时间。  

          也许是一直在女生朋友圈子里打转的多,总觉得古人笔下的女子色彩太过简单,非红即绿,连面目都是模糊的,完全写不出那些女孩们的细微心思和百变性情。更怕的是很多人信了那些迂腐文人描绘的美丽画卷:“绿衣捧砚催题卷,红袖添香伴读书。”似乎总有一天,无论我们是什么样的本性,文艺女青年或者Party女王,那都是我们生活的终点。而我身边那么多的绿衣红袖们,还有很多,一边反抗着这种礼教,一边不由自主地向它靠近,然后一边勇敢一边受伤。

          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真心地希望她们能对自己好一点,更多相信自己一点,而不是依赖别人的判断和决定。今天分手的朋友,也许以后会在另一段旅途遇到。人生本来就是兜兜转转的过程,在不同的时间再次遇到,也许我们都已经不同。“相见恨晚”是个错误的造词,你从来不会知道,什么样的人对于下一刻的你是那个对的人。我会害怕当我们再见面时已经找不到话题,但曾经同路的风景应该彼此都不会忘记。

         别强迫别人走和你一样的路,前提是你要知道自己要走的路。女生的小圈子也可以分享大智慧,像我应该向YY学习勇敢,她应该向别人学习冷静。我们身边一路上同行过的绿衣红袖们,个个都应该过的风情万种逍遥自在。

         即使都是绿衣红袖,生活还是可以有很多种选择。比如绿衣不捧砚也可以捧碗,红袖不添香也可以添饭。这样我们就无需告别,只说期待再见。       

    July 03

    骑墙也大师

        十个阿拉伯数字是不是平等我不敢说,但中文里的“二”绝对独领风骚,科学界有“二进制”,思想界有“二元论”,如果一个北京人说你像考试专用铅笔,那绝对不是什么好词儿。

        老子解释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阴阳调和的深意暂且不说,起码他老人家很早就看到了划界分裂的重要性。作为分裂的第一步,人类无比热爱两分法——正反,阴阳,善恶;科学与迷信,理智与情感,高雅与低俗;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布尔乔亚和布什维克,民粹主义和精英政治……(从这里可以看出LZ深受小学语文刻板教育的荼毒……咳……)

        早期的人们高尚且自觉,所以可以画地为牢划界分疆,礼教深厚则鲜有逾越。我学中国象棋时牢记“卒不后退,相不过河”从不问为什么,楚河汉界乃是中国人礼让的表现,就像长城只是象征意义上的御敌于千里之外。

        砌墙可以看成是工程学上的伟大进步,另一方面也可以看成人与人之间互相隔绝的象征。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原来划界的地方开始聚集了一帮技术过硬的泥瓦匠,一夜就可以筑起通天高墙,用“壁垒分明”取代“天下大同”。每个人都被迫作出某个阵营的选择,态度稍有迟疑便被指责“骑墙”。有了阵地的人类都互相看墙那边的对方不顺眼,于是文人之间口诛笔伐攻讦不遗余力,好战分子穷兵黩武军备竞赛升级,所以那用以分界的墙也“与时俱进”,不仅洒了碎玻璃,装了铁丝网,还通上高压电。你以为那么容易?“骑墙”,如今实在是技术活儿。

        从物理角度来说,墙头那一块砖的宽度基本上跟平衡木有一比,按照受力面积的公式,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想保持平衡可不是容易的事。因为这“骑墙”不等于“墙头草”,既不能狼狈地随风左摇右晃;也不可“趴墙”,手足并用地死死扒住砖缝。骑墙要骑得优雅,潇洒,有风骨,看似身形飘飘,实则下盘扎实,且神态自若,心无旁骛才叫有范儿。(请参照金庸小说里的黄药师和古龙小说里的西门吹雪自行修炼……)

        墙砌得多了就有了国,有了城池,有了各种空间。还有的墙砌在思想之中,所以就有了各种流派和主义。能有一手绝佳骑墙功夫的,必定是某一领域的大师,然而大师却未必人人会骑墙。毕竟名门正派的世家子弟大多是要堂堂正正走大门的,也许他们在孩童时期曾经也骑在墙头,同时看墙内外的风景,然而他们长大了,能飞檐走壁却再也不敢享受那种简单的快乐。

        一辈子能骑在墙头悠然自得,是一种本事更是一种态度。所以我毫不迟疑地说西班牙导演 Buñuel 是一位伟大的“骑墙”大师,他清醒却不苛求,他反抗却不激进,他自律又大胆,他真诚又狡黠,他用超现实的态度过现实的生活。这样的大师,他的梦境比现实更加现实,他的现实却处处渗透着“快乐的悲观主义”。他让别人把他的生活解读成充满隐喻的谜团,自己却活得像孩子般天真简单。

        从来没有这样的电影,切开眼球看自己看不到的梦魇;让耶稣强暴垂死的少女;给饥饿的孩子挂满身奖牌。他给你看一个你永远不知道装了什么的盒子;请你来吃一顿永远无法享用的美餐;让你寻找一个根本没有走失的孩子。Buñuel 自在地骑在各种类型与风格之间的高墙,永远面向你意想不到的那一面。如厕取代美食变成了装腔作势的社交礼仪;疯狂的乞丐们唱着哈利路亚恶搞最后的晚餐;被戏弄一路的宿命到最后偏要故作欢喜。好吧,我承认,即使我看完他所有的电影,还是不知道他下一步要做什么。我们总在猜测墙头的他往那个方向跳,却没想到他根本就不打算下来。

        Le charme discret de la bourgeoisie 《资产阶级审慎的魅力》 Le fantôme de la liberté 《自由的魅影》 Cet obscur objet du désir 《欲望的隐晦目的》。我如此热爱 Buñuel 电影的名字,正如我热爱意象派的诗句,东欧的讽刺小说,拉美的魔幻主义,或者更甚。因为那些还是可以归入墙壁的某一边,而 Buñuel 的分寸拿捏得如此得当,精确地骑在界线上把他们一览无余。我甚至认为把他称作超现实主义者也是不恰当的,因为他没有达利那种搔首弄姿似的卖弄,他自己说:“感谢上帝,我是个无神论者。”

        作为一个不常被小资们提起的绕嘴名字,Buñuel 漂亮地骑在墙上看其他大师和他们的拥护者在墙的两边掐得你死我活。至于其他连大师都不够格的人,还是老老实实呆在自己的地界里。对于不会骑墙又不能坚持自我风格的人,只好一生都彷徨不定地忙着跨界,跨的风骚叫红杏出墙,跨的匆忙叫狗急跳墙,更难看的是要挖墙角打地洞。很遗憾,现在的很多导演(当然不只是导演)都忙着从狗洞里出出入入,不过一步的距离,巴掌大的空间,还洋洋自得自以为眼界宽广干的漂亮。

        当然还有一种勉强爬上了墙头的,一面享受着下面的欢呼,以免提心吊胆,生怕脚下一滑当众出丑。如果他不幸跌到墙的另一边,我很乐得拿他作例子教育小朋友:“墙头很危险,还是老实坐着罢。”



    June 28

    离开地球,飞往梦幻岛——纪念MJ

         “他是一个经常忘记别人的人,所以他从来没有爱过什么人。他毫无节制地需要大家对他的爱,然后在那些爱里面任性撒野,可是他却不爱别人。或者说得更悲哀一点,他不懂得怎样去爱别人。”

          梦幻岛上所有的居民们都是这样看待彼得·潘的。所以孩子们服从他的命令,美人鱼们陪着他玩耍,小仙女铃叮铛为他去死。他们对他的幼稚,自私,骄傲装作视而不见,可那不是因为爱他,而是可怜他。可怜这个靠着遗忘永不长大的孩子。只有那个彼得唯一邀请过的女孩,却在他面前关闭了窗口,选择了长大。

          他不会伤心,因为他遗忘的很快。当他头戴礼帽穿上短管裤跳起太空漫步的时候,好像真的离开了地球。

          心理学家总结了一种现代心理疾病——“彼得潘症候群”,指的是那些在过分溺爱中长大的青少年拒绝面对社会。他们仅仅是偏颇地借用了不想长大的表象,这些孩子们不会打开窗子学习飞翔,也没有与海盗船长作战的勇气。能到达梦幻岛的前提是对得不到的爱的渴望,只有没有童年的人,才会一生都生活在那里。

          在MJ片断似的回忆里,他从来都没有得到过爸爸的一句夸赞,一个拥抱,爸爸只会说你这也不够好那也不够好。他小时候去录音室的路上每次都会路过一个游乐场,里面的孩子们在无忧无虑的玩,他很想去,可爸爸不许,所以他每次再路过那个游乐园的时候都会在车里偷偷的哭。哭着哭着就长大了,永远失去了买一张儿童票入场的权利。

          有些人生是不完整的,MJ的时间,因为这种不完整,永远定格在他触摸不到的童年。

          幸运的是,他的天才掩盖了心灵的缺憾;不幸的是,他的心灵终于被人利用来进行一场天才的谋杀。

          那时我还不懂事,也许也在不知不觉中成了这场世纪谋杀的知情者或是参与者。一面拿他的歌来标榜自己的流行品味,一面不屑地批判着他那张怪异的脸,听他法庭内外的八卦。真的应了苏珊·桑塔格的那句话,我们都乐于旁观他人之痛苦,所以特别容易相信那些咒骂和指摘。更何况,一个皮肤雪白的黑人,一个无法超越的纪录,一座童话般的庄园……足以给编剧们充分发挥想象力的空间。再加上他居然没有数不清的风流艳史,那就更加可疑。对,所有恶毒的前提假设都是——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善存在。为富不仁,名高压身,所以无产阶级大可以拿他们兴风作浪。怪不得彼得潘居住的地方要叫作Neverland,因为那样的童话乐园,从来不曾存在。

          这个地球曾经鲜活洁净,不知道哪一天沾染了一点灰尘,然后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变成草木不生的腐败之所,容不下一棵稚嫩的幼苗。在这样腐烂的地方生存,只有把自己也低到尘埃里,化成一滩泥。人人眼里都是疑虑和猜忌,为了不落人后所以争先抢后走向堕落。你不会勾心斗角步步为营,至少也得老滑世故懂得韬光养晦,太过天真的人最后只有死路一条。

          MJ其实是最不适合娱乐圈的人,他有才,有名,有钱,但他不懂规则,注定是输家。即使他选择和孩子们在一起,即使他只想在游乐园里找回失去的童年,可他得到的只是再一次被利用和欺骗。王尔德再聪明,写的仍然是童话。巨人如果不自私,除了失去朋友,也会失去整个花园。因为那些见过花园的美丽的人,是不会甘心被拒之门外的——即使,那些从来都不应该属于他们。

          一无所有的人很可怕,因为他们什么也不在乎。他们没什么可失去的,所以更加贪婪,索取无度,不仅要你的名利,还要了你的性命。这个地球上大多数的生命一无所有,是的,连道德也不需要有。你邀请来的孩子,他的父母告你上法庭;你救助的绝症青年,拿自己的疾病当作攻击你理所应当的借口。在你还天真的时候,已经变成了全世界的负债者。所以你面具遮脸,躲避镜头。不知道自己病了,还是这个地球病入膏肓。

          比你年轻的多的人大声咒骂着这个世界。Eminem的Rap里早说过,爱和救助的回报就是被报应反咬一口,所以该开枪的时候绝不能手软。可你仍然执迷不悟,唱着heal the world,以为自己可以感动所有人,拯救他们的灵魂。是的,愤怒可以爆发的如此直截了当,你却视而不见,或者避而不谈。把伤口都藏在厚厚的铠甲之下,继续为别人挡子弹,作打不死的未来战士。当你为那些正在死去的人们哭泣,也许已经预感到自己就是下一个。

          一个天真的人有多么脆弱,一个纯洁的人就有多么坚强。他们都关了窗,坐在腐烂的泥中嘲笑你,而你已经孤独地飞往你的Neverland。有人会笑,有人会为你哭,所有掌声欢呼流言蜚语消逝之后,终究会把你遗忘。那样也好,好过以爱的名义施舍的同情与可怜。

          我不是狂热死忠的Michael Jackson粉,没有收他的全部专辑也不会跳他的月球漫步。我只是来提醒他别忘了Neverland的路——

          “第二个路口右转,然后一直向前,直到天亮。”

    June 20

    父亲是个命题作文

          常常和别人提到父亲,笔下写的却多是母亲。在漫长的学校八股文评分标准下,母亲是个很容易拿来煽情的形象,父亲却是我避之唯恐不及的矛盾存在。

          母亲是个话题作文,种种的细节占满了回忆,随手拾几段都容易感动自己。

          相反,对于父亲的回忆总像是某种带着遗憾的奢望,似乎是一样本来属于我的宝贝,就在眼前,但怎么努力也摸不到。父亲是我的命题作文,明明很大众的题目,偏偏无从下笔,只好搜索枯肠,编排两段虚构的故事,每每太过匠气而显得做作。

          小时候无比羡慕朋友的爸爸,而对我那个一年四季很少在家的父亲又怕又恨。

          他没在大雪天送我去离家很远的学校学琴;他没背着我登很高的山,看很远的海;他从来没给过我机会跟他撒娇耍赖……我的爸爸,很古板,很严肃,很传统。

          我的爸爸,只给我买书代替布娃娃;走路任我在后面追;搞不清我上课的班级;每次聊天都像开反省会。剩下的时间,他不在我身边。

          我的父亲,从来不会主动打电话给我,而我必须危襟正坐,酝酿许久才敢拨通电话,半分钟的寒暄,然后听两个小时立德修身,勤学不倦的教诲。每次听到朋友闺蜜们撒娇似的埋怨自己的父亲,说着被爸爸当成宝贝,送水送饭,时时呵护;念着“老爹爹”肉麻的短信,心里就觉得缺了什么。

          至于那些宝贝你很棒的话,长这么大从来没听过,而且我想他一辈子也说不出口。它逼着我把努力变成了惯性,固执地逼自己一直向前,不能失败,像是赌气。直到坚强已经被他习惯,即使我不再执著于他的肯定,但却永远失去了失败的机会。

          从好强变成逞强,对于一个女孩来说,不知道是好是坏。尤其当你发现它已经成了你的本性,变成了你扯不下来的面具,变成你不会撒娇,嘴巴尖刻的保护壳,才发现自己变成了和父亲一样的人。其实你很爱,但越爱就越放不开,越爱就越想离开。

          我一直觉得,恋母也许是人类的共性,但恋父却是西方式亲子关系的产物。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女儿对父亲从来都是由敬而爱,而非先爱后敬。我曾经跟他开玩笑,东方人比西方人更容易理解李尔王的悲剧,他教子女“敬”,却要求她们“爱”。不懂如何爱自己的孩子,还偏要她们说如何爱他,其实就跟小孩子一样。被人家点破,像我这样不是被父亲娇养到大的孩子,越是埋怨着他的不通情理,越是恋父。

          其实让他开心很容易。他乐意和你切磋一下围棋或者中国象棋,如果你愿意和他探讨诗词格律,他会滔滔不绝把最近的诗作如数家珍。对于他来说,比较轻松的话题永远是从“最近书法大有进境”开始,然后把读书心得笔记拿来给你分享。我猜,如果生在古时,我爸这样的文艺青年,烟酒财色皆不入眼,一心诗书文章,两袖清风仕途,应该是名门小姐丢绣球的好人选吧。尽管他不通人情世故,说话不太婉转,不会搞浪漫也只会说掉书袋的冷笑话,不过在那个上有李太白下有苏东坡的年代,这程度还是小菜了。可惜生错了年代,徒留一肚子的不合时宜。

          回忆起来,其实爸爸一直用他自己的方式在讨好我。听说黄色使人聪明所以一直固执地给我买黄色的衣服;知道我爱吃鱼所以害冰箱在我回家的时候被挤爆。

          他不知道很多事会变,喜欢的东西会变,感觉也会变。而女孩子尤其善变。我一次也没有穿过那件黄色的大衣,也已经整整两年习惯了喝不到鱼头豆腐汤的日子。

          现在坐在他面前,我已经不会因为他不满意而怕得发抖,也可以和他谈古论今纹秤论道,反倒是爸爸的脾气和态度都软了很多,不再眉头紧皱。爸爸老了,不再是小时候穿着长裤就把我从游泳池里捞起来那个高大的身影了,当他谈论着他最近诗作的时候,似乎更愿意听到我的理解,认同和肯定。而我也和年轻气盛的他一样,只会理性评论,说不出肉麻的赞美。

          谁担生活的担子,就逼得自己强硬起来。即使心灵还是柔软,外表却强硬到近乎偏执。这样的人,越是在该示弱的时候,反而越是别扭地逞强。在理解了爸爸的时候,发现自己就是他的翻版。性格就是这样遗传下来。越是心软的人,越是嘴硬。越是看来坚强的人,越是禁不起一次被伤害。我和我那个老爸都这么矛盾,当我在他身边时,拼命恨他,离开他远了,却说别人都比不上他。

          这是一篇节日的命题作文。很简单的一句话,可我还是只能通过文字,故作淡定地,祝爸爸父亲节快乐。



    June 13

    来来,让我们用钞票玩SM

        高桥留美子的漫画一向很爱,一方面生活得鸡毛蒜皮,另一方面无厘得一针见血。比如以下发生在怪老头店主和九能带刀之间这经典的一幕,让我忍不住硬是截了张图放上来。

        凤凰剑 

        知道我要说什么么?其实你完全可以想象那个爱耍帅的九能其实是带了假发套的弗洛伦蒂诺,虽然之前惨败在不男不女的乱马小子手下,仍然要卷土重来一决胜负。至于那老头子,加利亚尼也好,弗格森也罢,嘴上要面子心里面却看着雪花银乐开了花。金钱这东西的娱乐潜力绝对不可估量,有人拿他洗澡,有人拿他糊墙,还有人拿他玩SM,一边虐一边high。

        image

        豪门世家就是出手阔气,别说2:6输巴萨,对利物浦两场吃5蛋,或者两输元气大伤的斑马军团,你以为夺了他的紫金冠抢了他的白玉带就能气死他,没想到人家家里是“珍珠如土金如铁”的主儿,回去沐浴更衣照样是八抬大轿耀武扬威,跟你们破衣烂衫的穷小子站在一起,分得出谁是赢家?

        巴萨三冠的消息很多人还没缓过神,CCTV居然破天荒谈起了皇马。果然证明烧钱比拿奖状容易上新闻头条。全球经济都不景气,唯有皇马像是屁股坐了金山,报起价码脸不红气不喘,掏钱的速度连印钞机都赶不上,导致我严重怀疑经济学家的贸易逆差理论。别人家都在说:“年成不好,吃不起白面馒头。”还有个声音很招摇地问:“那你们干吗不吃肉糜?”这次不用漫画,直接把弗洛伦蒂诺安在晋惠帝脑袋上了。

        AC米兰挖卡卡,曼联挖C罗,据说接下来是巴伦西亚的比利亚和拜仁的里贝里,皇马的墙角挖的很平均,眼线遍布欧洲各大联赛,专门挑那砌得最漂亮的墙上烧得成色最好的琉璃砖挖。成心逼得人家拆墙。曾经我以为最皇马的劳尔几乎已经永远成为了打酱油的角色,但即便如此,除他之外我无法把皇马和任何一种品格,或者某个伟大的灵魂联系起来。没有谁属于皇马,皇马也不属于谁,所谓银河战舰,倒更适合被称作挂牌Pepsi的无人核潜艇,潜在威胁巨大,广告收视显著,战争效果谁也看不见。

        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是没有道理的。或许在山顶洞人的时代曾经有过,但从某些人拿着贝壳换人家的粮食的时候就没有公平存在了。体育是这样,艺术是这样,政治也是这样。资本家们拿体育玩SM寻找刺激,拿艺术伪善地传播意识形态,没事干了就拿政治吹吹牛皮。我们一群傻瓜进人家的赌场看热闹,评头论足自以为看得透彻,还不知道已经作了人家免费的宣传工具。

        从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你以为是工业革命给人类带来巨大进步,其实是资本家拿民主和人权跟你玩金钱的SM游戏。再不会有杜十娘那样怒沉百宝箱的青楼姑娘,就连道貌岸然的良家妇女都像在说:“来来,用钞票抽我的脸。”别忘了我们现在这个世界的秩序是由一帮海盗发家的人指定的,记得那个分钻石的游戏吧,人家早拿走了98颗,所以别看见一颗就把眼珠子都瞪得掉一地,虽然,我的确是个没见过那么多钱的土包子。

        最后PS一下,卡卡+C罗,这组合让我想起了火影里的卡卡西。(我承认思维过于跳跃)据说意思是“稻草人”,最重视的是团队精神。不知道这算是暗示还是一种预言,也许是我想太多,谁让我们一天到晚研究Mythos呢……

        最后再次重申一下金钱SM游戏的要旨,物质上追求,精神上鄙视。来吧皇马,下赛季欢迎用钞票抽我的脸。


    June 09

    AC米兰,在落寞之前忘记

          喜欢很多,忘记很多。我总有这样的习惯,因为很古怪的理由默默喜欢一个身边人不了解的东西,当他变得大众了,被越来越多人谈起和崇拜了,反而就淡了,然后自动远离。

          这样很容易被别人质疑作为一个“饭”的成色,但对于感情脆弱泪点比较低的筒子们至少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只参与他的成长,见证他的辉煌,而离开他的崩坏,忘记他的没落。

          当然这也算是避免装13的良方,即人不装时我先装,人装我时我皆忘。对,和我一样矛盾的人还有这样的通病,即使心里纠结得要死,嘴上还忍不住逗闷子。

          足球是好东西,既可煽情又可八卦。我习惯在八卦时装得很专业,在煽情时自称伪球迷。此刻,特指AC米兰伪球迷,明白表示我又来煽情了。

          卡卡去了皇马,马尔蒂尼不再,皮尔洛将走,安切洛蒂已在交接。小罗领衔的巴西版米兰已经不再是我熟悉的那个米兰,那个意大利最忠诚血统最纯正的米兰,不变的只有贝卢斯科尼和加里亚尼。不是太天真不能接受现实的经济考量,要说易子之痛,早在舍瓦被送走的时候就足够惨烈。只是那时的米兰至少还是米兰,断臂了也认得出他的黯然销魂掌法。所以能含着眼泪为他扎好伤口继续送他上征程。就像谁说的,米兰对于他的饭曾经是那么特别,因为对他的爱已经不依赖技术或者战术,不是因为某个天才球员或者偶像明星,而是爱米兰已经成了习惯。即使还有更新更好的选择,回忆和默契也没有谁可以代替。

          我当然没资格自称苗正根红的米兰球迷,因为毕竟是跟着内斯塔的转会而来,开始甚至还含了恨意,像每个被豪门大户收养的孩子,一面拼命表现来换取宠爱,一面又掩饰不住寄人篱下的委屈。只是强忍着眼泪埋头拼命,直到见证了AC米兰站在欧洲之巅,看那夜他们白衣飘飘剑指王侯,眼泪狂飙告诉自己选择没有错。

          正因为是伪球迷,所以比起阵型更关注那之外的东西。比如那些不经意的小动作,镜头之外的细微表情。看着马尔蒂尼从英俊走向沉稳,看着内斯塔从谨慎变得自信,看皮尔洛从骂声中成长的波澜不惊,看加图所从莽撞小子成为跑不死的斗士,看卡卡从青涩腼腆到阳光灿烂。从接受米兰到习惯米兰,非一见钟情式的喜欢来得平静却更持久,而且有足够时间去离开和遗忘,足以在王朝崩塌之前心止如水。

          事到如今各奔东西,王朝曾经多辉煌,败落时就有多伤。不喜欢那些假惺惺说着遗憾或者舍不得的话,做都做了,索性就大方承认绝情,好过拖泥带水遮遮掩掩口不对心。拿着沉甸甸的6500万欧元,还有什么舍不得?我们的底线已经低得不能再低,连卖掉亲生孩子都可以理解。但至少,请给他找个好人家。小皮哪怕去国米也好过切尔西,也许是心疼这样忧郁的他吃不惯英国人糟糕的饮食吧。或者,至少还能让他在熟悉的草皮上奔跑,哪怕作敌人,也要自己来结果性命。

          意大利古罗马历史上的皇帝们有自杀的良好传统,不搞毒药慢性自杀,不弄条白绫装文雅,而是让别人拿着刀子,用自己的咽喉去撞,所以个个都死得惊天动地血溅七尺,说不上是懦弱还是勇敢。米兰把刀交给了别人,也许是皇马?也许是切尔西?也许是老冤家国米?交给谁都无所谓,对于那些幕后的人来说,印刷钞票的历史照常运转。

          米兰已经不再是意大利的米兰,更像是巴西人的米兰。这不像是一种改变或者尝试,说不清是要自断筋脉拼死一搏还是一了百了无牵无挂。

          庆幸还好,在看到结局之前,我已远离。一路还唱着“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对的,世情薄,人情恶,至少衣服还可以常换常新,这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最大的好处。

          当然,还有很多东西是历久不变的,即使一时疏怠,还是常温常新。隔了很久偶然想起那些别扭的往事,哭着笑,笑着哭的故事。喜欢的时候不说话,离开了又拼命恨他。其实只是害怕,如果不让自己恨,爱是很容易遗忘的。一边努力让自己遗忘,一边又拼命怀旧。这样的人,其实是太明白求不得,得不到。这一切证明我并不是薄情,还是个念旧的人。爱变成落寞,只有恨变成回忆。很多时候爱恨交织,所以人在回忆的时候总显得落寞。

          去年今日此门中, 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 桃花依旧笑春风。

          然后在你落寞的时候,在你长歌当哭万艳同悲的时候,还可以笑着说,我看过你最好的时光。

                                                                   ——谨以此文纪念我曾爱过的AC米兰时代。

     
    June 04

    左手天真,右手残酷

          如果拿“残酷青春”作标签,大概你的搜索引擎会被日本纯爱片和暴力美学占满。无可置疑第一个使用这个词的人很天才,但现在似乎有滥用到装13的嫌疑。

          孩子很无辜,成年很世故,老人很软弱。只有青春和残酷像一对天生绝配。那些失败失恋失望很残酷,那些热情热血热爱很残酷。究竟是残酷正青春,还是青春太残酷?

          这样的问题永远没有答案,在英文里常被用两个B来形容——Banal and Brutal,不仅装B,而且还双倍。

          抱怨寂寞的人大都本性懒惰,畏惧残酷的人很多过于脆弱。我们都知道这些,但是却宁愿从影像文字里寻找慰藉而不是面对现实。

          在这样的电影里,男孩的美在于执著勇猛或者暧昧不明,女孩的美在于故作不知和口是心非。残酷的是他只看到她拒绝或逃避,她却觉得他冲动而软弱。他们彼此之间是青春的欣喜或者遗憾,只有旁观者会因为错过而觉得命运残酷。其实,那些错过也只是编写剧本的煽情把戏罢了。

          比青春更残酷的是现实。

          大岛渚在拍《青春残酷物语》的时候受到了法国新浪潮的影响;杨德昌的《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带了意大利新现实主义的影子;姜文的《阳光灿烂的日子》似乎某些地方受了精神分析里关于梦的心理的影响;甚至我觉得,宫藤官九郎的本子透露出的,一半是东方文化的无厘头,一半是西方文化的超现实。

          好莱坞造梦,那么总得有个地方来毁坏它。“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是悲剧。”这话对了一半,因为那仅仅是东西主人的悲剧。更多人作为旁观者注视着发生在他人身上的残酷,内心却享受着魔鬼般的快感,很难说残酷的到底是他人的命运,还是我们的心灵。

          如果只是想很小资地体味一把暧昧的悲凉,那么去看看岩井俊二,王家卫;如果能接受西方式的直白与疯狂,可以去看《猜火车》或者《迷墙》;要再加点苍凉时空的悲怆,《燃情岁月》和《西伯利亚理发师》屡试不爽;想要分裂成一半恶搞一半煽情,日本有北野武,香港有星爷,好莱坞还有个蒂姆波顿。

          以上这些,全部可以列入Zhuangbility宝典。可我还是一本正经地把他们都收进推荐名单,因为比起装大师,装13显然要容易得多。

          而我正在努力向着“装大师”的方向迈进,当然,绝对没有“当大师”的指望。想我还是个“文青”的时候,也曾穿纯白T-Shirt麻质凉鞋揣着村上春树逛美术馆;“愤青”的时候,也曾大骂达利米罗杜尚的艺术都是狗屁。现在坐在学校放映厅里,被时不时跳帧的黑白胶片感动得撕心裂肺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成了那些青春的旁观者。那些故事里的人,攀着悬崖上的藤,左手是天真,右手是残酷,注定只能放开一边。

          Buñuel的“Los Olvidados(《被遗忘的人们》)„,让我想起松本大洋的《恶童》。都是一手天真一手残酷的命运,在破败或者繁华城市里身不由己的选择。前者是比新现实更现实的超现实,后者是比传说更隐喻的传奇。Pedro 和El Jaibo的人生从暴力中渐渐走向两极,终结于天真毁灭的残酷;白和黑则奋力向彼此靠拢,最终在鲜血和幻想中不再分离。西方式的美学是双手互搏同归于尽,彻底地绝望;东方式的结局则总是带有治愈的幻想:用我的天真,握你的残酷。

          有青春,有暴力,有爱,这些就够了。

          所谓残酷,并不是那些拳脚相加,血肉模糊的镜头,而是失去了对这些的信仰,因为不可避免的成长。

          不是人人都可以像武侠小说里打得那样潇洒,就是赚尽眼泪的萧峰之死,也只能称之为壮烈而不是残酷。

          当听到一个流氓说:“你可以什么都不相信,但一定要相信爱。”那一刻,连笑也很残酷。




    May 24

    第二课:自我分析兼文学案例解读 (跑题跑不停版)

          女青年8月20,貌似和白岩松同学一天生的,不过不算阿根廷的铁杆球迷,迷恋足球的顶峰时期动机也不纯,基本跟着博格坎普和内斯塔转战在荷兰意大利,拉齐奥阿森纳和AC米兰之间。两人淡出后热情明显下降……(切尔西红了之后有恶化趋势)。

          A型狮子偏处女,自己不喜欢的懒得干,对于喜欢的事超级容易钻牛角尖。心情好的话喜欢一个人去后山吹风,心情不好会大晚上到车道旁边借着发动机的轰鸣声大喊大叫。如果两者皆不能实现,有陷入宅兼抑郁的倾向,典型的人格分裂。

          讨厌同样的话重复第二遍,所以听不懂我说话的人一般会被自动排除在圈子外。喜欢的朋友有两类,要么是跟我类似的怪咖,要么就是单纯没烦恼的high咖,前者是气味相投,后者是纯羡慕。

          分裂就算了,水星金星还都处女,超级理性分析狂人,对于非理性的情绪化问题没安全感。很不容易崇拜人,尤其越红的越讨厌。

          曾经萌某些科学怪人,比如搞个定理不告诉人家答案就死掉的费马,比如被村民们当成人体活时钟的宅祖康德……后来发现科学家都比较爱文艺女青年,或者漂亮热情邻家MM (参见TBBT里Leslie和Penny的经典案例),自感成功率太低主动放弃。

          文艺男青年虽然不是我的菜,不过建筑家除外。知道现在看到Gaudi的圣家堂和Ando的光之教堂,水之教堂还会心潮澎湃热泪盈眶……不过似乎文艺男不是自恋就是Gay……投资回报率太低也放弃。

           欣赏过球员内斯塔和博格坎普,我发现自己对眼神单纯气场强大的低调男很没有抵抗力。不过这样的优质男往往被热情主动的mm早早标定死会了,差不多我这儿还为鼓起勇气纠结,人家孩子都会打酱油了,含泪放弃之……

          剩下的就是SD仙道那型的了,人如其名,早已得道成仙,估计是七情六欲皆空,云游四海去了,估计我老来隐居深山没准能和他作个钓友。

          好吧我承认,问题在自己,谁让自己生来性子别扭,凡事都要加个“偏偏”。该作天真少女的时候跑去走文艺路线,文青受欢迎了又绕去研究学术。埋头钻研了网上流传的众多经验之谈,秘籍指南,发现谈情说爱跟家教无关,跟天分有关。有些人天生就注定跟浪漫结缘,会适时适度玩个小暧昧,会巧思妙想用心经营,所以他们注定会有轰轰烈烈的爱情,即使不能皆大欢喜至少也刻骨铭心。

          金庸笔下的男人会爱。比如段誉,就算喂昏迷的木婉清喝药,也只揭开她一半面纱;比如杨逍,能让一个女人为他去死而终不悔;比如令狐冲,酒不离身,似醉似狂,却还惦念着小师妹坟上的青草。他们生命中都不只有一个女人,但他们付出的都是真爱。

          相比起来,小龙女太冷,王语嫣太木,阿朱太傻,黄蓉只得傻小子郭靖欣赏。

          古龙笔下的女人都爱。比如苏樱,古灵精怪,聪明绝顶,而且懂得对爱情仙子也要脸皮够厚;比如孙小红,天真大方,执着坚定,不依附,却能够对李寻欢百分百的信任;比如朱七七,性如烈火,无所顾忌,似乎生来为爱,得不到也选择死在爱人手里。她们都足够勇敢,除了自己,谁也伤害不了她们。

          反观那些男人,楚留香处处留情,陆小凤桃花不断,沈浪完美到不真实,可怜小李飞刀偏偏是自虐狂。

          最羡慕的江湖佳侣,金庸笔下要数胡一刀和胡夫人,古龙笔下有郭大路和燕七。

          但更令人挂心的是伤心不得的李文秀,惊才绝艳的花满楼。

          他们尚且如此,在他们之外,更多江湖男女,飘零一生,只是空等待或者被辜负。

          男人写的书总是来满足男人幻想的,所以那么多冰清玉洁的仙子被标榜成“神仙姐姐”,似乎逼着女人们挖空心思地按照哪种形象塑造自己,要美,要有才,要聪明,要温柔……别说那标准根本不可企及,就算是能达到,男人们大多也望而却步,你就真真变成了凌霄殿里冰肌玉骨的雕像。

          女人的眼睛是现实的,所以张爱玲说,女人要爱,就得把身子低到尘埃里。师太也教诲,女人聪明,是要为聪明付出代价的。

    ~~~~~~~~~~~~~~继续跑题的分割线~~~~~~~~~~~~~~~

          说好了一周更新一次学习心得的,当作强迫自己面对社会现实。所以在忙报告的空闲还是来东拉西扯了一堆……发现很久不更新后有话唠倾向……

          跑题结束,继续学术去。。。。。。我这分裂的人生啊。。。。。。


    May 17

    第一课:作为社会学媒介的爱情理论

     

        作为学习的开端,强迫自己跟血淋淋的医疗剧和更加血肉模糊的罪案剧告别,重拾白烂而狗血的Melodrama,强迫自己听到肉麻台词的时候不要快进,原以为这很正常,后来才发现是我不正常。以前还可以拿学习当借口,现在连老妈都怀疑我有“爱情恐惧症”了。这就更不靠谱了,没谈过恋爱就恐惧,就跟没听过鬼故事就害怕差不多。所以决心公开坦白地剖析一下自己的问题,因为我发现,如果不强迫曝光,我这点阴暗的小情绪估计就一辈子躲在墙角培育蘑菇了,拿言情来励志的,估计我是第一个。

        第一步是进行概念学习:“爱情”的符号学,社会学理论基础。

        当然,我这里指的只是狭义的爱情,至于对于宇宙人类万事万物的博爱,对苦难命运的慈爱就交给已经解决个人小爱的童鞋们操心了;父爱母爱兄弟手足朋友之爱基本没什么大问题;什么恋物恋足虚拟恋爱之类的就交给编剧们去八卦,这里只研究一下最最普通,一般人都没啥问题的爱。一边当成兴趣学习,一边也算对我上媒介文化课有帮助,省得我每次在影片分析课上都低着头不敢看限制级镜头。

        如果从弗洛伊德的观点出发,没什么“爱情”,生命欲望归根结底只有“Libido”(爱欲Liebestrieb),和“Thanatos”(死欲Todestrieb)。说白了“爱”就是包装高贵的纯粹性渴望。就像符号学家的研究结论:今天我们用来示爱的心形图案最初根本不是指心脏,而是由女性的臀部形状演化。说起来反而是中国文字里的“心”更加写实,差不多连动脉静脉都暗示出来了。繁体的“爱”字本也有颗心在中间,我猜是汉字简化的专家看到了西方人的“心=尻”的理论,于是痛下杀手把它拿掉了,别说我封建,这么想我觉得还挺能理解他的,西方人的爱太肉欲,还是我们来得含蓄纯洁点。

        黑格尔基于纯粹理性给爱情下了道德上的定义——“爱情即主体间的相互肯定”。真是极大美化了西方人色情的尺度,完全一副道貌岸然的柏拉图精神理想主义。他认为婚姻实质上“是一种伦理关系,是一种具有法定意义关系的伦理性的爱”。虽然我们都把它当作崇高爱情的标准,不过显然只是个幌子,非常地不实际+不实用。不过这套理论非常适于老男人哄骗天真懵懂的小MM,几乎能让对方在道德上无条件崇拜地五体投地,进而发展出一种偶像崇拜式的献身精神。黑格尔大师身体力行地在40多岁娶到了比自己小20多岁年轻漂亮单纯的老婆,怪不得被费尔巴哈批判为改装了的上帝创世说,“等于处女借圣灵而生救世主”。

        批判了一下古典的理论,我个人还是比较认同Niklas Luhmann在社会系统论(Soziologische Systemtheorie)里的解释的:

        卢曼把“爱”看作人与人之间交流行为的社会符号,认为所谓的“浪漫爱情”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现代性”的一种现象,源自18世纪的中产阶级文化。

        现代化加剧了社会的差异性,个体性不断增强,社会分工细化,单独个体不再被束缚在某些共同领域,而是拥有了更多的自由和独立性,因此造成了现代传播交流的多重背景和多义性。个人的自我肯定变得越来越困难,因而需要借由与他人的交换思想来实现个体和身份的认知。需要通过互动形成的身份认知的变得更加困难。

        人作为个体是特别的,独一无二的,这意味着每个人都不能完全理解他人;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又必须建立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因而需要一个动因,准许他人进入自我领域,将不可能的交流变为可能,这就是爱作为媒介在现代社会的任务。爱情作为交流媒介激励个体抑制其“特异性”于“整体性”内,尽量向他人靠拢,而非保守地停留在各自狭隘的社会体系视角中。通过交流产生的这种完整的相互确认实现了“自我存在”以及彼此思想生活世界的参考关系。

        “爱”意味着最大意义程度上人与他人相互接受的完整方式。是一种“亲密体制”(Intimsystem),即社会系统下“家庭”的先驱形式,引导个人实现基本的社会功能,引起了人们对于看似不可能的偶然事件的期待:如两人在千万人中相遇,建立和社会化一个长久稳定的共同生活。“爱情”和“金钱”,“权力”一样是一种控制媒介,用于提升空想被实现的可能性。

        婚姻作为亲密体制的理想形式是人类普遍性的情感需求,而令人惊奇的是,它的实现却建立在一个悖论的,复杂的,和极其虚幻的爱情媒介之上。

     

        心得:Luhmann还是比较实际的,不过这么学下去估计治不了爱情恐惧症,反而变成爱情阴谋论了啊……算了,下一课讨论一下实际一点的模式好了。

    May 16

    2010目标:高质量思考,高效率嫁人

        这个礼拜终于完成了一项伟大的思想飞跃,做出了两个具体的实际目标,重新从无政府混乱状态回归三个代表的正确路线。没谁三顾茅庐劝我出山,自己就遛跶出来了。在凌霄宝殿里炼丹炼久了也很无聊,还不如游戏人间,吃不着唐僧肉也来人间打回酱油。

        转头看看离家时老爹手书的诗作:出入王公千万众,入登凌烟久仰楼。有点寒,头皮发麻,不知道自己中了什么邪给了他老人家这么不切实际的期待。冷静下来想一想,神仙不是好当的,这点最起码适于解读女神仙。去扒一扒她们的职场生涯,嫦娥被打入冷宫,七仙女干完果园的活儿还得陪酒赔笑,只剩个电母算兢兢业业,估计除了雷公谁也受不了。硬着头皮继续修炼吧,搞不好八千年之后能升级成怪老太西天王母……前途如此坎坷,希望如此渺茫,真不如下界称王称霸。

        我是真心喜欢中国的神话体制:天界,人界,妖界,鬼界……各行其是,互不干涉,大家自由选择。比那什么天堂地狱两分法高明了不知多少倍,用不着神选,考据一下神话里的轮回体制,姑娘我这辈子没什么要求了,下辈子决心投生作个妖精。

        目前最实际的任务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如题:首先保证高质量完成学业,然后努力高效率把自己嫁了。爹的要求我看我是很难达到了,那至少满足一下娘的心愿。我看我以前最大的错误就是把这看成是两个世界的最高成就,属于鱼和熊掌的关系。现在终于大彻大悟了,反正熊掌估计也不敢吃,给我鱼和猪耳朵我就满足了。作为妖精这要求也不过分吧,孙悟空惹不起我就不眼馋唐僧肉了,割八戒一只耳朵我估计他还不至于把我一棒打回原形。

        从现在起,准备抽空也来学习一下结婚理论。按照德语论文的要求基本可以先列个Gliederung如下:

    Der Weg zur Ehe: Theoretische und praktische Untersuchung eines Fallbeispiels

    Einleitung:

    1. Analyse der persönlichen Situation

    2. Praktische Bedürfnisse und Erfüllungsmöglichkeit

    3. Rahmenbedingungen und Mindestanforderungen

    4. Geschätzte Probleme und Risiko-Beurteilung

    Fazit:

        先去恶补一下理论基础,借着解读Claude Lanzmann的机会再去拜读一下Beauvoir和Sartre,读书和思考不是为了当神仙,而是妖精指南的最佳反例。跟我打赌的要记得自己说的话,Jetzt,die Wette gilt!


    May 14

    别哭,我正在复活

     

          抑郁之前的上一篇日志明明确确写着10月25日,已经是半年以前的事了。很漫长的一个冬天,天黑得很早,每天不死不活地跟自己脑袋里的无数分身厮杀,没有迫击炮也没有铁碎牙,人挡杀人,佛挡杀佛的气势毫无用武之地。一棒下去,灭的尽是自己,落的一地毫毛。《西游记》是最伟大的东方神话,《大话西游》则是最出色的神话阐释,悟空头上的金箍是他区别于妖的唯一身份证明,所以他无论多痛也不肯摘下,不是为了救紫霞,是为了救自己。罗兰巴特说中国文化的“能指太稀薄”,因为他不懂妖之悲哀。

          如果看不懂第一段我在说什么,那么请自动忽视以下内容。

          半年的时间放在以前真的不长,但自从媒介如此迅猛发展以来,错过的变化如此之多让我瞠目结舌。旱鸭子学会了游泳,老同学作了新郎新娘,添了两个小外甥,又有人买车买房……尽管还能凑合着用中文押个韵,却连Space的新界面都适应不良。媒介似乎在应合着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当它被遗弃,整个世界还在飞速旋转,时间只在我这里停止了。在宇宙中心的小小果壳里安静地冬眠,彻底地把自己隔绝在变化之外。花了这么久的时间从表象走向本质,从外在走向内心,走的太远才惊觉只剩下自己一个人。

          地心很黑,真空很静,时间永恒。突然就理解了福柯为什么把文明归结于疯癫,拉图把科学联系到航海之旅。和他们一样,终于发现,自己旅行的目的不是为了寻找,只是为了离开。

          如果我这样自相矛盾地写论文,一定会被白发老教授瞪着蓝眼珠批判说是东方主义的形而上学。所以我不得不硬着头皮去看萨义德的《东方学》,说实话,实在不如《西游记》通俗易懂且意蕴深长。

          从来没有这样痛苦的时期,读书变成了沉重的负担和精神压力,好像是那顶金箍摆在至尊宝面前:说!你要做人还是做妖!选择一个就要放弃一个,这是最典型的西方逻辑二分法,我的德国同学和教授都长于此道,却仍然要我用东方式的意识形态读解西方式的精神分析……差那么一点点,不需要拔毫毛我就分裂了。。。

          或许是一直作好孩子生活里迟来的叛逆期吧,就这样孤独着,不说话,疯狂地谋杀头脑内的分身,还要在人前面带微笑。与世隔绝成了最好的借口也是最后的避难所,不需要诉说也不需要安慰,从来没有依靠别人的习惯。孤独很好,可以控制眼泪;我需要一点点时间,现在还不能哭。

          差一点点,几乎快成为中国最后的隐士了,然后看到了这样的消息:

        “……可是今天我走在路上,就很想冲动地说一次,你回来吧。也许那是很多年以后了,我们都在跟未来打赌,也许将来我们掌握了自己,也许不能,但是对未来有一个期许,在这个期许上日日夜夜。……”

          还好不是在图书馆,还好一碗热汤及时蒸发了眼睛里的水分,还好看见了红兜兜帅外甥的靓照,好像生锈的铁闸打开,时间biu~的一下作了一次四次元跳跃,应该和冬眠作个了断,开始复活了。

          选择这次旅行之前,曾在校医挖掉了隐隐作痛的智齿。那时已经有了一种将要与之前自己告别的心情,恐怖中其实有一种刺青似的快感,只不过更加隐晦。我是很乖很乖的叛逆者,连伤口也要挖在体内,血也要自己吞掉,似乎这样就可以不假莲花而重生。选择离开和漂泊不是为了作被人崇拜的强者,只是因为不知道自己要什么而不甘心平淡。我需要最后给自己一个交待,然后安安静静回归,不做逞强工作狂;简简单单生活,找个人家把自己嫁了。对于我和我曾经理想主义的伙伴来说,这曾经是多么俗气的想法,却又是多么幸福的结局。挣扎了这么久,那个金箍,说戴也就戴上了,也许真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

          Fibbery正在复活中 …… 50% ……,还需要一点时间,可以宅,但不可以抑郁;可以放空,但还不可以哭。